按照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為進一步優(yōu)化行政審批程序,完善審批管理方式,提高審批效率,強化事中事后監(jiān)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江蘇省行政程序條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制定背景
目前全市范圍內共有3100余家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不儲存),由于企業(yè)現場不儲存危險化學品,總體安全風險可控,且現場核查是企業(yè)申報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儲存)的關鍵一環(huán),為了讓辦事企業(yè)盡快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降低行政成本,進一步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市應急管理局創(chuàng)新推出了“遠程核查”的創(chuàng)新服務模式,為企業(yè)提供精準化、個性化服務。
“遠程核查”就是對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不儲存)事項實行遠程實時傳輸圖文信息、視頻影像、定位信息等信息資料,在線判別并反饋是否符合相關審批條件,出具現場核查意見書,通過“預約申請、實時連線、遠程傳輸、在線反饋”完成核查程序的服務模式,這樣做不僅讓企業(yè)少跑路,也壓縮了整個審批流程的時間,提升了審批工作效率。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試行)》指導全市應急管理部門(含行政審批部門)積極發(fā)揮各自工作職能,運用遠程核查模塊實現快捷辦理,根據現場核查要點在線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驗,對企業(yè)的領證條件通過云核查系統(tǒng)實時傳輸的相關事項信息進行逐一核實、確認。
《管理辦法(試行)》提出工作要求。全市應急管理部門(含行政審批部門)應滿足核查人員、核查設備、核查要點規(guī)范化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遠程核查”工作落實,通過線上預約、身份驗核、核查內容審核、雙方確認意見的方式,實現審批機關全流程“不見面”辦理,提升群眾辦事便利度。
三、推進措施
為推動《管理辦法(試行)》落地,重點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壓實目標責任。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辦事群眾的溝通聯絡,依托常州市政務服務網、常州市安全生產行政審批“一網通辦”系統(tǒng),實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不存儲)事項遠程核查精準辦理。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依托傳統(tǒng)媒體、新媒體等多種渠道提高全市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經營(不儲存)單位對政策的知曉度,鼓勵企業(yè)辦事群眾通過“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不儲存)云核查”模塊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持續(xù)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
三是提升業(yè)務水平。聯合多部門采取集中輔導、到轄市區(qū)專題培訓等措施和形式,加強政策和業(yè)務指導,幫助各級審批部門工作人員提升政策執(zhí)行和業(yè)務經辦能力,廣泛聽取相關部門意見,根據實際需求對“云核查”功能進行完善。
審批端操作說明
企業(yè)端操作說明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