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常州市長江干流和太湖保護區(qū)的退捕工作,8月20日上午,農業(yè)農村局李國平副局長組織召開全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退捕工作協(xié)調會,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有關職能處室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本次會議。會議聽取了武進區(qū)農業(yè)局關于退捕禁漁有關工作情況介紹,研究了《常州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討論稿)中的相關補償政策,會商了退捕工作農業(yè)農村、人社和財政等部門職責分工,明確了下一步的工作任務。
本次退捕工作涉及常州市二個轄區(qū),即:新北區(qū)、武進區(qū),其中,新北區(qū)退出長江捕撈漁船62艘,武進區(qū)退出太湖水生生物保護區(qū)捕撈漁船5艘。按照省定工作要求,上述漁船要在2019年底完成退出工作,上岸漁民得到補償安置;退出捕撈后,實施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做到無捕撈漁船、無捕撈漁民、無捕撈生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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