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丈夫經常威脅我和家人,有時候一不順從他就威脅我說要殺我的家人,我整天生活在他的壓迫之下.請問這樣算不算家暴? 2016-09-22 14:04:54 |
宗國英: 小趙,你好!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guī)定,家庭暴力行為,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你這種情況就是屬于經常性謾罵、恐嚇所造成的精神侵害,是屬于家暴行為的。
2016-09-22 14:08:57 |
主持人: 各位嘉賓、網友,大家下午好!歡迎大家來到常州市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欄目互動交流,今天我們邀請到的嘉賓是新北區(qū)婦聯主席宗國英、副主席顧曉露。今天,嘉賓將圍繞反家庭暴力和網友們進行在線交流,網友們可以就有關遇到的問題進行咨詢。 2016-09-22 14:05:47 |
宗國英: 各位網友,下午好,衷心感謝網民朋友們對新北區(qū)婦聯的關心和支持,感謝在線訪談欄目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相互交流和溝通的平臺。從2014年起,新北區(qū)婦聯相繼三年實施反家暴項目,包括“反家暴文明引導行動”、“反家暴和諧家援行動”、“反家暴幸福家圓行動”。因此我們也做了3年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在線訪談。今年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我們的反家暴變得有法可依了,今天我們將圍繞《反家庭暴力法》和大家一起來探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歡迎廣大網民朋友們提問咨詢。 2016-09-22 14:06:59 |
主持人: 好的,今天的在線交流時間約一個小時,歡迎廣大網友踴躍提問!下面開始提問! 2016-09-22 14:07:24 |
心雨: 上個星期我被丈夫打傷后沒有在當天報警,而是這個星期才想到要報警,這時候傷也好得差不多了,那我還能做傷情鑒定嗎?
2016-09-22 14:09:08 |
顧曉露: 心雨你好,根據《反家庭暴力法》規(guī)定,婦聯或者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但是如果受害人沒有在受傷后及時報警,在傷情已經緩解甚至已經恢復的情況下才選擇報警求助,則是無法再進行傷情鑒定的。請你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2016-09-22 14:12:32 |
明月: 我一個朋友結婚四五年了,前兩天跟丈夫因為家庭瑣事吵架,雙方都動了手,我朋友被她丈夫打了一耳光,這算不算家庭暴力? 2016-09-22 14:13:01 |
宗國英: 這位朋友你好。這不能算是家庭暴力,所謂家庭暴力是指一方對另一方的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手段,給其配偶造成身體、精神等方面一定傷害的行為。你反映的這個情況雙方都有動手,所以不屬于家庭暴力范疇。 2016-09-22 14:19:52 |
銀杏葉: 我的丈夫經常因為孩子的成績問題打罵他,我覺得對孩子的心理造成了嚴重影響,請問你們那邊能不能介紹便宜一點的心理咨詢師? 2016-09-22 14:20:05 |
顧曉露: 這位女士你好,孩子的心理問題一定要重視,我們新北區(qū)婦聯這邊有免費的心理咨詢服務,就在河海大廈二樓有個北斗星公益園——女性社會組織基地,我們婦聯購買的女性社會組織項目在那邊開展,可以提供免費的心理疏導和咨詢。 2016-09-22 14:22:52 |
王娟: 問:我和我的男朋友同居一年了,前幾天他因為瑣事打了我,全身多處紅腫淤青,到現在我還有耳鳴情況,可是我們兩個還沒有領結婚證,那么這樣是否也屬于家庭暴力嗎? 2016-09-22 14:23:12 |
宗國英: 這位朋友你好。你反映的問題很有代表性,盡管你們不是已婚,但它屬于家庭暴力。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也可以適用《反家庭暴力法》。這一規(guī)定擴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體適用范圍,有著同居關系、撫養(yǎng)照料關系、家庭雇傭關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都可以依照反家暴法規(guī)制。反家庭暴力法不是婚姻家庭法,是社會保護法,家庭成員以外有著共同生活關系的人之間的暴力和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具有共性,這樣可以更加有力地保護親密關系中的受暴人基本人權。你明白了嗎?
2016-09-22 14:31:10 |
墻角落淚: 結婚以來,丈夫經常對我家暴,去年與丈夫分居住在娘家,他不肯離婚,經常到我娘家來威脅我,說離婚可以,給他10萬元,我不同意就把我打了一頓,我的人身安全沒有保證,請求婦聯幫助。 2016-09-22 14:31:37 |
顧曉露: 這位女士下午好,遇到家暴,你應該第一時間打110向派出所報案,由公安機關對他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也可以到社區(qū)居委會、婦聯等請求組織介入調解,如果受傷了,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這將是判定施暴者對受害人傷害程度的最有利證據。再根據這些證據你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預防家暴行為的再次發(fā)生。 2016-09-22 14:37:55 |
王娟: 明白了,謝謝 2016-09-22 14:36:16 |
趙蘭: 問:我在丈夫打我的時候沒辦法拍照,事后我用手機拍照,把傷情記錄下來,這些受傷的照片能不能作為證據呢? 2016-09-22 14:38:26 |
宗國英: 趙女士你好。你所說的是可以作為證據的。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證據包含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等,其中照片屬于書證。你也可以安裝隱秘的攝像裝置,拍下家暴的全過程,這些視頻屬于視聽資料證據。或者你也可以直接撥打110。 2016-09-22 14:44:22 |
一花一葉: 結婚二十多年以來,我老公經常對我家暴,以前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一直忍氣吞聲。前兩天他喝了酒回來,又發(fā)神經對我拳打腳踢,這日子沒法過了,現在孩子長大了,也支持我跟她爸爸離婚,那我應該怎么提供哪些東西可以盡快離婚呢?
2016-09-22 14:45:30 |
顧曉露: 女士你好,施暴者毆打受害人的證據是訴訟離婚的有力證據。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guī)定,認定家庭暴力的證據主要有:物證、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種處理記錄、病歷、照片、視頻、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告誡書、人民法院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臨時庇護場所及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救護證明資料等。你如果能提供以上被家暴的證據那么可以盡快離婚。
2016-09-22 14:54:10 |
主持人: 今天網友們的提問真是非常的踴躍,因為時間的關系,我們的在線訪談快要接近尾聲了,非常感謝新北區(qū)婦聯主席宗國英、副主席顧曉露的到來和各位網友的熱情參與,在活動的最后,宗主席還有什么話要和網友們說嗎? 2016-09-22 14:54:41 |
宗國英: 感謝大家對新北區(qū)婦聯的關心和關注,希望廣大網友為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在實際生活中,若碰到疑惑,大家可以撥打新北區(qū)婦聯電話(85163029)咨詢,謝謝大家! 2016-09-22 14:55:41 |
主持人: 謝謝婦聯領導能夠在百忙之中參加本次在線訪談節(jié)目,也感謝廣大網友的參與,還有個別網友的問題沒有來得及回答,我們會在訪談結束后再給予回答。本次訪談到此結束,再見。 2016-09-22 14:5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