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人民調解法》中界定人民調解為范圍為“民間糾紛”,根據近年的實踐,一般認為,凡是發(fā)生在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涉及當事人有權處分的人身、財產權益的糾紛,都屬于民間糾紛,可以通過人民調解來處理。但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糾紛或者禁止采用調解方式糾紛除外。這樣理解,符合憲法及有關法律對人民調解的規(guī)定,也是人民調解區(qū)別于其他糾紛解決機制的明顯特點。人民調解是完全免費的。 |
簡化流程:請問你們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的工作程序有哪些?是如何快捷方便為老百姓做這些事的? |
答:當事人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后,法律援助中心7日內審查完畢,對于決定提供法律援助的自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指派法律工作者承辦并及時通知當事人。對于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兒童申請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設有綠色通道,對于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天受理當天指派。對于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我局建立了一整套的質量監(jiān)督評價體系,包括受理階段、辦案階段、結案階段由當事人填寫評價表,對每個案件進行電話回訪,對特殊案件采取旁聽等方式保證辦案質量和群眾滿意率。人民調解的工作程序包括接待受理,當事人申請調處矛盾糾紛,可以口頭或書面申請;現場調解,凡由調解組織直接調解的矛盾糾紛,一般指定兩名以上調解員進行調解;調查,在正式調解前分別向雙方當事人調查矛盾糾紛事實和爭議的事項,并做好調查筆錄;調解;達成協議并制作調解協議書;結案歸檔;跟蹤回訪。 |
各顯神通:請問你們對律師是如何管理的?對有些不法律師有何處罰措施?近幾年你們處理過不法律師了沒有?數量是多少? |
答:對于律師管理我局堅持學習教育為先,不斷加強律師隊伍建設:督促事務所自覺執(zhí)行每周一天學習等有關制度,積極組織律師開展各種學習教育培訓活動;認真開展律師警示教育活動,引導律師自覺承擔社會責任,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幫助完善律所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督促律師事務所不斷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業(yè)務規(guī)范化建設,同時輔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全面提升法律服務工作質量。對于不法律師在查證屬實的情況下嚴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去年市司法局將部分律師事務所劃歸我局管理,我局自2012年6月開始正式行使律師管理職能,到目前為止我區(qū)有6家律師事務所,40名執(zhí)業(yè)律師全部通過年檢考核,尚未處理過不法律師。 |
不敢信?。赫垎柲銈儗μ岣呷嗣裾{解員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調解的技能,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專業(yè)知識水平和辦案質量是如何做的? |
答:對于專、兼職人民調解員,我局定期對其開展培訓,邀請法官、檢察官等就基層常見的糾紛以案析法,對新頒布或施行的法律法規(guī)也及時予以講解,提高調解員的法律政策水平;同時采用模擬調解的形式,由法官、調解能手對每個調解員的調解方案進行點評,指出不足,不斷完善,逐步提高調解員依法調解的技能。對于法律援助工作者,我區(qū)主要依靠社會律師完成咨詢、法律援助案件辦理等工作。對于區(qū)屬律師,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會定期開展業(yè)務討論和學習,組織律師參加市律協每年舉行的培訓,結合新頒布或施行的法律法規(guī)及時組織學習培訓,提高其專業(yè)知識水平。對于法律援助辦案質量,我局建立了一整套的質量監(jiān)督評價體系,包括受理階段、辦案階段、結案階段由當事人填寫評價表,對每個案件進行電話回訪,對特殊案件采取旁聽等方式保證辦案質量和群眾滿意率。 |
新北平民:請問貴局是如何開展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工作的?有何成效? |
答:目前我區(qū)已建立各類調解組織機構121個,其中區(qū)級1個、鎮(zhèn)(街道)9個、村(社區(qū))108個,其它行業(yè)性調解組織3個,實現了全區(qū)全覆蓋,我區(qū)內居民可以就近向村(社區(qū))或者鎮(zhèn)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同時我區(qū)還聘有各類專職調解員193人,兼職調解員(老娘舅)150人。2012年全年共接待群眾來訪4620批次共12320人;受理糾紛2645起,調解糾紛2628起,調解成功2573起,調解成功率為97.3%。目前我區(qū)有區(qū)法律援助中心1家,在3個街道、6個鄉(xiāng)鎮(zhèn)的司法所均設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我局還計劃下半年在區(qū)屬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設立法律援助代辦點,方便群眾就近獲得法律援助。2012年我區(qū)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335件,為申請人挽回經濟損失兩千余萬余,接待來訪群眾兩千余人次,接聽解答12348法律咨詢熱線四千余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