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滬蓉高速至常州機場 專用公路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 常發(fā)改〔2010〕152號 市交通局: 你局《關于報批滬蓉高速至常州機場專用公路工程初步設計的請示》(常交計〔2010〕6號文)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常州機場凈空保護要求,確保機場飛行安全,進一步完善機場外部交通組織,我委于2010年3月12日召開了《滬蓉高速至常州機場專用公路工程調(diào)整方案審查會》, 并形成方案調(diào)整審查意見,根據(jù)審查意見要求,江蘇省交通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完善了該工程的初步設計文本。經(jīng)研究,現(xiàn)將該工程初步設計的主要內(nèi)容批復如下: 二、工程建設規(guī)模 高架橋:北起羅溪鎮(zhèn)環(huán)城路平交以南,西至常州機場航站樓,全長2.56公里。其中高架橋雙向四車道部分長1.56公里,高架橋接航站樓部分(單向雙車道)長1公里。 地面道路:北起改造后的羅墅灣收費站出口,西至龍城大道,全長2.607公里。其中主線長2.307公里,環(huán)城路至239省道段長0.3公里。 三、主要建設內(nèi)容 該工程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高架橋、地面道路、綜合管線、附屬工程等。 ?。ㄒ唬└呒軜蚬こ?br /> 1.高架橋雙向四車道部分橋梁全寬18米,斷面型式:2×0.5米護欄+2×0.5米路緣帶+2×(3.5 +3.75)米行車道+0.5米中分帶;高架橋接航站樓部分橋梁全寬9米,斷面型式:2×0.5米護欄+2×0.5米路緣帶+2×3.5米行車道。 2.車行道路面結構:4厘米SMA-13 +6厘米sup-20(改性瀝青) (二)地面道路 1.路基全寬27米,斷面形式為:2×2.5米硬路肩+2×8.5米行車道+5米中央分隔帶。主線兩側分別實施26.5米寬綠化帶;環(huán)城路至239省道段兩側分別實施16.5米的綠化帶。 2. 車行道路面結構:收費站出口至環(huán)城路段: 4厘米SMA-13+6厘米sup-20(改性瀝青)+8厘米sup-25+36厘米水泥穩(wěn)定碎石+20厘米10%灰土;環(huán)城路至道路終點段:4厘米 SMA-13+8厘米sup-20(改性瀝青) +36厘米水泥穩(wěn)定碎石+20厘米10%灰土。 ?。ㄈ┚C合管線 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通訊、供電等相關管線同步配套建設。 ?。ㄋ模└綄俟こ?br /> 羅墅灣收費站的改造、交通標志系統(tǒng)、電子系統(tǒng)、路燈、綠化等配套工程一并實施,同步建成。 四、主要技術標準 1.道路等級:城市快速路;路面類別:瀝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結構設計使用年限:15年;設計速度:高架橋行車速度為80公里/小時,地面道路行車速度為60公里/小時。 2.汽車荷載等級:公路-Ⅰ級;橋涵洪水頻率:1/100;橋梁凈寬:高架橋雙向四車道部分為2×凈-8.5米,高架橋接航站樓部分為1×凈-8.0米。 3.其它技術指標按《城市道路設計規(guī)范》(CJJ37-90)和《城市快速路設計規(guī)程》(CJJ129-2009)規(guī)定值,并參考《公路路線設計規(guī)范》(JTG D20-2006)執(zhí)行。 五、核定該工程概算總投資48265萬元,其中高架橋、地面道路、綠化、收費站改造等相關費用36285萬元,由常州市交通產(chǎn)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征地拆遷及安置費11980萬元由新北區(qū)人民政府籌措解決。 六、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執(zhí)行基本建設程序,尤其是在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階段,必須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執(zhí)行;同時依法加強和規(guī)范新開工項目管理,切實從源頭上把好項目開工建設關,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結各類相關前期手續(xù);且項目滿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64號)所列新開工項目開工條件后方可實施。 七、請你局進一步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優(yōu)化設計方案,加強施工期間工程質(zhì)量、投資、工期等的管理,在保證工程質(zhì)量的基礎上,控制工程用地和投資。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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