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住建局、經開區(qū)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2021年元旦春節(jié)即將臨近,為切實保障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合法權益,扎實維護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秩序穩(wěn)定,解決由于拖欠工程款等原因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fā)的社會矛盾,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有關要求,根據《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的通知》(蘇人社明電〔2020〕27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現就切實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在建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暨開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認清形勢、強化思想認識、提升政治站位
農民工工資問題,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wěn)定,也事關建筑行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已納入各級政府考核體系。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建設、施工單位要充分認識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緊緊圍繞2020年基本無拖欠目標,大力推進保障農民工工資各項制度實施。同時也要充分認清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形勢的沖擊和影響更加復雜,房地產市場調控、污染防治揚塵治理管控對工程進度工期影響等因素給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帶來影響的復雜性,決不能掉以輕心、盲目樂觀,要在文件印發(fā)之日起,立即部署2021年元旦至春節(jié)期間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二、迅速排查摸底、加強跟蹤管理 、切實開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
一是各建設、施工單位要立即開展工程款支付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調查摸底工作,尤其是施工單位要對應發(fā)放的農民工工資做到心中有底。 要以工程項目為單位,合同為依據,對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逐一排查,查清應收應付款項情況、應支付農民工工資人員和數量,制定收款和支付計劃及落實計劃的措施。各建設、施工單位要將自查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并將《常州市在建工程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調查表》(附件1)于2020年12月25日前報建設主管部門。市區(qū)(鐘樓區(qū)、天寧區(qū))在建工程項目報常州市建設工程管理中心,其他轄市(區(qū))在建工程項目報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
二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在建項目工程款支付情況的摸排,對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收付情況進行分析預警,對于工程款支付不正常有拖欠工資隱患(尤其是已經處于停工狀態(tài)的項目)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上存在較大漏洞的項目,要重點關注、跟蹤管理,督促各責任單位及早籌措資金,明確農民工工資投訴處理責任人員,規(guī)范支付行為。
三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的通知》(蘇人社明電〔2020〕27號)文件要求開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充分利用綜合大檢查、專項檢查、日常抽巡查等方式,對在建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進行全面排查、重點對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工資保證金、維權信息告示牌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fā)現和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隱患。
三、明確主體責任、確保支付到位、防范工資拖欠
(一)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的首要責任人。建設單位要在保證工程款按合同約定撥付給施工單位的同時及時做好變更工程量的簽證和結算工作,不得以工程質量、質保金、工程量未經核實簽字等為由拒付工程款,并要督促施工單位將工程款優(yōu)先用于農民工工資發(fā)放,否則將負連帶責任。同時應當按照《常州市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和工資支付保障實施辦法(試行)》(常住建規(guī)〔2020〕3號)文件要求及時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資金。因建設單位原因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產生較大負面影響的且未及時進行處置的,限制其新建項目,并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信息系統(tǒng)進行公示。
(二)施工總包單位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必須規(guī)范勞務分包管理,嚴禁與個人簽訂非法承包協(xié)議,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同時應當嚴格執(zhí)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常州市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和工資支付保障實施辦法(試行)》(常住建規(guī)〔2020〕3號)落實各項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要求。施工單位將勞務作業(yè)違法分包給個人,發(fā)生農民工投訴集訪的,施工單位應負清償責任。
(三)建設、施工單位應最大程度地減少因農民工討薪而引發(fā)的社會矛盾。由于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支付不及時引起群訪等惡性事件的,要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對無故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單位,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完善制度機制、依法妥善處置 、實施聯(lián)合懲戒
(一)建立完善農民工投訴處理網絡。建設、施工單位要理清本工程項目經理、勞務負責人、工種負責人、班組長信息,明確各層級農民工投訴處理責任人員。施工單位應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將《常州市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投訴處理責任人員表》(附件2)報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一旦出現集訪,涉及工程項目的建設、施工單位有關責任人員第一時間必須趕到現場,迅速摸清情況,及時進行處置,防止事態(tài)擴大。
(二)依法妥善處置農民工工資投訴。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農民工工資投訴舉報渠道,通過公布投訴電話、設立投訴接待室、信訪接待點等方式,對于農民工工資投訴來電、來信、來訪,要第一時間積極響應、核實情況,按照農民工工資投訴處理有關辦法和工作流程分類協(xié)調處理。 對于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2020年發(fā)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節(jié)前動態(tài)清零。
(三)強化部門協(xié)同,形成聯(lián)動合力。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與人社、信訪、公安等部門的聯(lián)動,共享信息,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各級治欠領導小組會商解決方案,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有效打擊和震懾惡意討薪和欠薪逃匿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四)嚴肅責任追究,加大處罰力度,實施聯(lián)合懲戒。將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對于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存在隱患且限期內未整改到位的工程項目進行信用扣分;對于農民工工資支付不到位引發(fā)農民工投訴集訪,未積極進行處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yè)和項目經理,根據責任大小和不良社會影響程度,分別采取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列入重點監(jiān)控、市場準入限制、列入黑名單管理等處理措施,并進行全市通報和上報江蘇省住建廳。對組織農民工進行越級上訪、“專業(yè)討薪”的勞務組織者,發(fā)現一起曝光一起,使失信企業(yè)和個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附件:1.常州市在建工程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調查表
2.常州市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投訴處理責任人員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0年12月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1
常州市在建工程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調查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填報人: 聯(lián)系電話:
項目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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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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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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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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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總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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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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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
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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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總人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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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春節(jié)前應收工程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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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實際收取工程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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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jié)前建設單位計劃支付工程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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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春節(jié)前應付農民工工資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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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實際支付農民工工資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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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jié)前計劃支付農民工工資(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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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工資缺口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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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
農民
工人
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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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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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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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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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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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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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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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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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序號2“投資類別”:分為政府投資和社會投資。政府投資指的是:全部使用財政預算內資金、專項建設資金、政府舉借債務籌措的資金等財政性資金;雖未全部使用財政性資金,但財政性資金占項目總投資額的比例超過50%;或投資占比不超過50%,但建設單位為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國有或國有控股公司企業(yè)的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工程項目。政府投資之外的為社會投資。
2.序號4“施工工期”,指的是實際開工日期至預計完工日期,如: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3.序號8“農民工總人數”,指的是工程開工以來,累計使用的農民工總人數。
4.序號9“至春節(jié)前應收工程款”,指的是工程開工之日至2021年2月11日,預計的工程進度對應施工合同約定,建設單位應付的工程款項總額;
5.序號11“春節(jié)前建設單位計劃支付工程款”,指的是自填表之日至2021年2月11日,建設單位計劃支付的工程款總額;
6.序號12“至春節(jié)前應付農民工工資”,指的是至2021年2月11日,預計的工程進度對應勞務分包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應付的勞務工程款項總額;
7.序號14“春節(jié)前計劃支付農民工工資”,指的是自填表之日至2021年2月11日,施工單位計劃支付的農民工工資總額;
8.序號15“農民工工資缺口”=序號12-序號13-序號14;
9.序號16“涉及農民工人數”,指的是農民工工資缺口影響的農民工人數。
附件2
常州市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投訴處理責任人員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蓋章:
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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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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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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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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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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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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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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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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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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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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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包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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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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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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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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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分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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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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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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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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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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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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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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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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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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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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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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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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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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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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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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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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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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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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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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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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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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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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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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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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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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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該責任人員應涵蓋工程所有工種和人員,如一張?zhí)顚懖粔颍?a>應加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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