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部委辦局,各轄區(qū)財政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厲行節(jié)約和精簡會議的精神,深入推進常州市市級黨政機關會議管理制度改革,根據《常州市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實施辦法》(常發(fā)〔2014〕17號)和《常州市市級機關會議管理辦法》(常辦發(fā)〔2014〕39號)“會議召開場所實行政府采購定點管理”的規(guī)定,市財政部門組織開展了2014-2016年常州市市級黨政機關會議定點飯店(以下簡稱市級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F(xiàn)將政府采購確定的35家市級會議定點飯店名單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0月1日起,市級黨政機關實行會議定點飯店管理制度。
二、市級黨政機關確需到飯店(賓館、酒店、招待所)召開的會議,必須在市級會議定點飯店召開;本系統(tǒng)、本單位召開會議,該單位內部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雖未納入定點范圍,但住宿費、會議場租收費標準低于當?shù)囟c飯店最低標準的也可以作為會議場所(僅限本系統(tǒng)、本單位會議)。其他非定點的飯店(賓館、酒店、招待所)出具的會議費發(fā)票,市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報銷。
三、市級會議定點飯店實行動態(tài)管理,協(xié)議兩年一簽。本次確定的市級會議定點飯店,有效期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本次確定的市級會議定點飯店協(xié)議價格,是依據《常州市市級機關會議管理辦法》(常辦發(fā)〔2014〕39號)的規(guī)定通過政府采購確定。協(xié)議價格為會議定點飯店提供服務的最高限價,市級黨政機關在組織會議時應與飯店簽訂服務合同(也可簽訂年度服務合同),合同中涉及的綜合報價不得高于中標價格。
五、市級黨政機關應在會議結束后的30天內及時結算會議費用,并將消費明細清單等資料作為支出憑據。會議費采取“一會一結算”制度,會議費結算中涉及綜合報價部分的,應單獨開具發(fā)票,在發(fā)票內容中填明住宿、會議租場等內容。
六、市級定點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級黨政機關可向市財政局反映和投訴,市財政局將對投訴進行及時處理,投訴電話為85681852。
(一)不按政府采購承諾提供服務;
(二)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待協(xié)議承諾黨政機關會議接待服務的;
(三)超過協(xié)議規(guī)定標準收費,或未能提供最高報價(300元)標準內的單間和標準間;
(四)在辦理會議費用結賬手續(xù)后,不按要求及時向會議主辦方提供會議開支明細信息的;
(五)違反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七、定點飯店名錄詳見附件,具體信息見常州市政府采購網“定點采購”欄目,網站地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八、市區(qū)新北、天寧、鐘樓、戚區(qū)財政局可參照執(zhí)行,市級事業(yè)單位適用本通知規(guī)定。
附件:2014-2016年常州市市級黨政機關會議定點飯店名單(點擊下載)
常州市財政局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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