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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稱:關于發(fā)布2018年支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重點項目建設申報指南的通知
        索 引 號:014110091/2018-00015
        法定主動公開分類:其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文件編號:常供總〔2018〕22號 發(fā)布機構:市供銷社
        生成日期:2018-07-30 公開日期:2018-08-03 廢止日期:有效
        內容概述:關于發(fā)布2018年支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重點項目建設申報指南的通知
        關于發(fā)布2018年支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重點項目建設申報指南的通知
        常供總〔2018〕22號

        各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常發(fā)〔2016〕19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建設的意見》(常政辦發(fā)〔2017〕165號),充分發(fā)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杠桿作用,支持供銷合作社改革發(fā)展,以重點項目建設為支撐,推進完成今年綜合改革任務。經研究,決定發(fā)布2018年支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重點項目建設申報指南如下:

          一、項目補助原則

          (一)堅持“三公”原則,突出誠信導向。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項目指南發(fā)布、項目申報網絡化管理,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倡導項目申報單位樹立誠信意識,據實編制申報項目內容,不弄虛作假、不高估冒算、不重復申報。

          (二)堅持擇優(yōu)補助,突出重點導向。堅持擇優(yōu)扶持,切實發(fā)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重點和優(yōu)先扶持農業(y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基層組織體系建設項目。

          二、項目申報要求

          本指南的項目類別共設4類,補助類型為“以獎代補直補、以獎代補審計”。申報主體自行選擇項目類別,在規(guī)定的申報期限內,按照要求如實申報。除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試點中金壇區(qū)社項目采用“以獎代補審計”外,其他項目均采用“以獎代補直補”的補助形式。扶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間完成的項目。

          三、項目申報主體、扶持內容和補助標準

          (一)“農飛防”植保作業(yè)服務推廣

          1.申報主體:各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組織指導的種植面積在100畝以上的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及涉農企業(yè)等。

          2.扶持內容和補助標準:應用無人機植保飛防等農藥施用技術開展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專業(yè)服務。全市完成推廣3萬畝植保飛防作業(yè)服務面積(指導性目標為溧陽市2.1萬畝、金壇區(qū)0.5萬畝、武進區(qū)0.2萬畝、鐘樓區(qū)0.1萬畝、新北區(qū)0.1萬畝,最后根據實際完成情況統(tǒng)籌進行補助)。由各申報主體申報,各轄市(區(qū))供銷社(農業(yè)局)審核匯總上報。每畝補助作業(yè)服務費10元,最高補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二)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試點

          1.申報主體:天寧區(qū)、鐘樓區(qū)、新北區(qū)供銷社(農業(yè)局)和金壇區(qū)供銷社。

          2.扶持內容和補助標準:

          天寧、鐘樓、新北三個區(qū)各選擇一個涉農鄉(xiāng)鎮(zhèn)的5個基層農資經營網點開展試點工作,所選擇的基層農資經營網點要滿足主體合法、外部形象統(tǒng)一、開展對外宣傳、做到農資統(tǒng)一配送及落實具體回收工作等要求(試點指導意見及考評試行標準另外制定)。由天寧區(qū)、鐘樓區(qū)、新北區(qū)供銷社(農業(yè)局)申報,補助資金采用以獎代補直補,每個區(qū)以獎代補直補不超過30萬元。

          金壇區(qū)自2017年下半年以來,根據市總社要求率先在羅村現代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農資經營網點開展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試點,市級將根據試點實施情況(臺賬)予以補助。由金壇區(qū)供銷社申報,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10萬元。補助資金采用以獎代補審計的方式,用于羅村現代農業(yè)服務中心開展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試點所涉及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按每瓶(袋)0.2元的回收補貼及回收后的廢棄包裝物集中轉運、處理等費用。

          (三)現代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

          1.申報主體:基層供銷社、供銷合作社組織指導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涉農企業(yè)等。

          2.扶持內容和補助標準:根據《市供銷總社關于全市供銷合作社推進農業(y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常供總〔2017〕21號)精神及《現代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創(chuàng)建標準》(常供總〔2018〕13號)具體要求,以土地托管為切入點,具備農資直供、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農機服務、統(tǒng)防統(tǒng)治、烘干倉儲或冷藏加工、農民培訓、農產品銷售、綜合服務等8項基本功能中的4項以上。對照《現代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評分表》(附件3),由單位申報,轄市(區(qū))社現場驗收評分,市供銷總社認定后每個補助5萬元。

          (四)農民綜合性合作社(“農綜社”)

          1.申報主體: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包括基層供銷社、鄉(xiāng)鎮(zhèn)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lián)合會、農村綜合服務社)牽頭組建的農民合作社或聯(lián)合社。

          2.扶持內容和補助標準:圍繞《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建設的意見》(常政辦發(fā)〔2017〕165號)相關要求,對照《農民綜合性合作社評分表》(附件4),由各申報單位申報,轄市(區(qū))社現場驗收評分,市供銷總社認定后,每個補助10萬元。

          四、項目實施程序

          “農飛防”植保作業(yè)服務推廣、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試點、現代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農民綜合性合作社(“農綜社”)項目均實行網上申報。除種植大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外,其他申報主體須提供單位執(zhí)照或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并在申報系統(tǒng)中上傳電子格式,各類項目均需填報《支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重點建設項目申報書》(附件1),其他所需附件資料(詳見附件5),根據各類別項目要求報送。具體程序如下:

          1.項目申報。根據項目實施情況,項目實行網絡申報,申報主體請使用360瀏覽器的極速模式,登陸“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官網或“常州市財政局”官網上的“常州市‘三農’項目管理平臺”進行信息注冊及項目申報,其他申報方式一律不予受理。

          2.申報時間。項目申報時間為2018年9月1日—9月20日,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由項目管理系統(tǒng)設置,逾期自動關閉申報功能,終止項目申報。

          3.轄市(區(qū))審核。轄市(區(qū))供銷社和財政部門根據本指南要求,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地區(qū)項目的申報和受理工作,并在收到項目申報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的現場查看和網上審核,對審核通過的項目建檔備案,同步完成向市級行文和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上報工作。

          4.市級審核。市供銷總社、財政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上報項目的審核,對審核通過的項目擇優(yōu)入庫備案,公示無 異議后下發(fā)入庫通知文件。

          5.項目審計。對已入庫的以獎代補審計類項目,市供銷社會同市財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審計工作。第三方中介機構依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財務決算審計或專項核查,出具審計(核)報告(意見),并同步在項目管理系統(tǒng)反饋審核信息和審定結果。市和轄市(區(qū))供銷社、財政部門做好項目審計的跟蹤服務指導。

          6.項目補助。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市供銷社根據項目完成實際情況和第三方審計報告,及時組織項目補助復核工作,提出項目資金補助方案,與市財政局會商,經公示無異議后,下達補助資金。財政補助資金額度根據項目實際完成情況、年度資金預算額度統(tǒng)籌確定。

          五、其他說明

          1.申報主體內部管理規(guī)范、檔案資料健全,能夠滿足項目核查和審計的需要。

          2.市供銷合作總社、市財政局將按照競爭立項的要求篩選擇優(yōu)立項,包括報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時性和規(guī)范性。

          3.一個項目主體的同一項目建設內容只能申請一個項目類別補助,一個項目主體的不同項目建設內容可以申請不同的對應項目類別補助,但補助金額受補助額度限制。

          4.在項目核查中,同一項目內容如重復申報各級各類財政補貼、項目單位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等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取消該項目主體的補助資格,并列入不誠信名錄,三年內不得申報供銷社系統(tǒng)綜合改革項目和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yè)項目。

          5.項目立項入庫后,一律不予變更,若因信息申報錯誤或不實,由項目單位自行負責。

          聯(lián)系方式:市供銷合作總社合作指導處電話:85683610;

          市供銷合作總社經濟發(fā)展處電話:85683609;

          市財政局農業(yè)處電話:85681860;

          技術支持(咨詢):江蘇同步軟件85286990。

          附件:1.支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重點建設項目申報書

              2.“農飛防”植保作業(yè)服務推廣項目以獎代補直補資金審核確認表

              3.現代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評分表

              4.農民綜合性合作社評分表

              5.項目紙質材料附報清單

              6.接受審計承諾書

        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   常州市財政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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